根据《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业县落实 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函〔2022〕23号)和《兴业县2022年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生猪养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兴农发〔2022〕36号)精神,为推动我县生态养殖进一步发展,积极探索玉林市推广的六种生态养殖模式在我县应用,计划扶持一家大型养殖企业建设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设施,配套牧草种植基地,打造一个“猪-沼-肥-草-猪”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
经组织养殖业主自愿申报,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安排评审组对申报的两家企业现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为:
兴业县县鸿洋种养专业合作社 100分
兴业县海佳生态养殖场 81.6分
根据择优选用的原则,拟确定兴业县鸿洋种养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主业,现对项目业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对项目业主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兴业县农业农村局,兴业县石南镇建设路36号。
举报监督电话: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0775-3769005)
兴业县纪委监委(0775-3775772)
邮箱:
xyn37639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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