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从2024年3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057955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申请用海时间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小蚁山屿西北侧养殖项目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山岛东南侧海域 | 约1.3公顷 | 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 | 开放式养殖 | 15年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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