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吾县前山乡工厂化循环水和鱼菜共生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6202405315746277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开星1901822218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5-31 17:48 -2024-06-05 20:00
采购单位:伊吾县前山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含)以上资质;(2)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行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工程设计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程设计服务;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代初步设计):1.修缮养殖基地周边400米围栏等; 2.对12座养殖车间配套保温措施等; 3.对各养殖车间之间配套600米主供水管、1600米分支管等供水设施,配套2500千伏安变电机组及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园区道路等。;
次要参数要求:1项 2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加必须上传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提供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含)以上资质;(2)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行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吾县 前山哈萨克民族乡 伊吾县前山乡哈萨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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