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605-04-01-902503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南海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及集体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95%,集体资金5%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主要为安转34台岸基一体化设备(外框架及设备主材(管道、阀门和供配电系统除外)均为 201 不锈钢材质,单台设备最大日处理量为 1000 立方米/天),涉及365个池塘,总面积1705.53亩(含塘梗),设备占地面积1.07亩。项目范围内养殖水输送至岸基一体化设备处理,采用厌氧缺氧好氧(AAO)工艺,辅以 BAF 工艺强化脱氨除磷,处理后出水达到鱼塘尾水排放二级标准,将处理后的出水排放至河涌。 | ||||||||||||||
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大同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集体资金。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相关文件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主要为安转34台岸基一体化设备(外框架及设备主材(管道、阀门和供配电系统除外)均为 201 不锈钢材质,单台设备最大日处理量为 1000 立方米/天),涉及365个池塘,总面积1705.53亩(含塘梗),设备占地面积1.07亩。项目范围内养殖水输送至岸基一体化设备处理,采用厌氧缺氧好氧(AAO)工艺,辅以 BAF 工艺强化脱氨除磷,处理后出水达到鱼塘尾水排放二级标准,将处理后的出水排放至河涌。 2.3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6,408,575.33 元。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 安装岸基一体化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 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按注册省份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包括电子证照)),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8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 开标三室210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及 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2024 年 4 月 8 日 | ||||||||||||||
工期(交货期) | 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6408575.3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08 17: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29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29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开标方式 | 远程解密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4-04-29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大同经济联合社 | 办公地址 | 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868587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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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婉敏 | 联系电话 | 13424603883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发布责任人 | 佛山市德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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