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灌东盐场2025年度第三方尾水检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灌东盐场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灌东盐场2025年度第三方尾水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县灌东盐场养殖尾水净化区。
3、项目规模:对灌东盐场全域养殖尾水排放检测备案,取水化验点位分别定于三圩闸站西闸、三圩东闸、八圩闸、裕通闸等四个排淡闸。2025年度预计需要第三方进行20次检测,每次检测4个点。检测项目为PH、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悬浮物等,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1年。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6、验收方式:符合甲方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7、其他要求:/
三、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CMA检验检测资格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000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
五、价格形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及仪器费、检测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验收费、投标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各类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书面变更、上级指令等因素增加、减少、修改工作内容,中标人必须服从,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提高费用标准。项目服务必须确保安全,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六、付款方式
在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检测报告且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款。乙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6%)专用发票由甲方履行结算手续。如不能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6%)*(1+提供的专用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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