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农业有限公司决定对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鱼塘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竞租人参加竞租。 交易代理机构为 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价交易活动委托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 。
本 交易 公告及交易文件 中 电子交易平台 是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简称 中拍平台。
展示时间: 2025年2月6日8:30时-2025年2月18日17:00时
展示地点: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
一、招租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 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鱼塘使用权招租项目( 1-5标段) | |||||
报名日期 | 报名起始日期 2025年 2 月 6 日 8:30 时 | 报名终止日期: 2025年 2 月 18 日 1 7 : 00 时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招租鱼塘位于竹川垦区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内,具体位置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章 塘口基本信息。 | ||||
基本属性 | 塘口面积 | |||||
1 标段: 1 996 亩, 二区 | ||||||
2 标段: 2179 亩,三区 | ||||||
3标段: 3246 亩,四区 | ||||||
4标段: 2590 亩,五区 | ||||||
5 标段: 2676亩,六区 | ||||||
用途 | 淡水 水产养殖 | |||||
招租年限 | 2 025年 4月1日至20 28 年 2 月 29 日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金宁达恒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江苏)金宁达恒评报字(2024)第YC07014号 | |||||
评估基准日 | 2 024年 8月1 6日 | |||||
评估价 | 1-5标段:各标段鱼塘出租评估价均为 1000元 /亩/年。 | |||||
招租底价 | 标段编号 | 面积 (亩) | 底价 | |||
单价(元 /亩/年) | 年租金 (万元 /年 ) | 至 2028年2月29日共3个养殖年度总租金 (万元) | 备注 | |||
1标段 | 1996 | 101 6 . 53 | 202.899388 | 591.789882 | 二区 | |
2标段 | 2179 | 10 16.53 | 221.501887 | 646.047170 | 三区 | |
3标段 | 3246 | 101 6.53 | 329.965638 | 962.399778 | 四区 | |
4标段 | 2590 | 101 6.53 | 263.28127 0 | 767.903704 | 五区 | |
5标段 | 2676 | 101 6.53 | 272.023428 | 793.401665 | 六区 | |
合计 | 1289.671611 | 3761.542199 | ||||
注: 1 . 上述 3个养殖年度总租金按照2年1 1个月(共 3 5个月)计算。 2 .上述底价包含 鱼 塘招租底价、本公告特别说明第八条所述承租人在承租 鱼 塘期间租用 中港大道西侧 海洋研究院办公用房的承租价,其中鱼 塘招租底价为 1 000元 /亩/年。 | ||||||
招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 江苏盐城港盐农沿海农业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826853384764 | |||||
法定代表人 | 单海军 | |||||
注册地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 9号 | |||||
招租方承诺 |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 中拍平台 公开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增价拍卖 | 增价幅度: 1 0元 /亩/养殖年度 | ||||
自由竞价时间: 3 0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 240 秒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 5个 标段渔业养殖基地鱼塘使用权的招租,各标段招租鱼塘有关内容详见附表《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鱼塘使用权招租各标段鱼塘塘口面积、招租底价、交易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明细表》,各标段招租鱼塘位置详见本交易文件第四章《鱼塘基本信息》 二、竞租人在公告期内可根据需要自行至现场查看招租标的,并自行向招租人了解招租标的实际情况,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竞租人自理,竞租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养殖区属国家所有,招租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方绿洲现代渔业养殖基地鱼塘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只具有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内的使用权。 招租标的是以现状出租并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出租标的情况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四、承租人在承租后的养殖生产须符合《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大政复〔 2023〕28号)要求,同时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延迟交塘、提前解除合同的风险。 具体鱼塘现状、塘口面积大小、鱼塘边附属不动产设施、水源、电源等情况均由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确认,招租人不因竞租人的任何理解偏差或招租人提供的资料偏差、缺失而对其报价负责。 五、竞租人的报价为招租单位的净得价,招租单位不承担由于承租人经营产生的任何费用 [如水电使用费、为经营生产所必须产生的费用等(如鱼塘塘口清杂、整理及翻水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其中竞租人承租后使用的水、电等费用按本交易文件所附合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承租人向有关部门缴纳]。 六、竞租人一旦承租,须依法、依规开展养殖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当地政府及相关行业的政策及规定要求,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人负责;所有的安全及质量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七、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区域规划建设和政策性禁养、退渔还湿,复垦征用及环保等问题【包括招租方(甲方)工程、规划等多方面需要】、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且招租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做违约处理。合同到期后或招租方依据本交易文件、合同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投入的各类设备设施应自行收回撤离,未自行撤离的,视为放弃,由招租方处理。 政策调整是指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出租标的使用作出调整、限制规定,导致限制、禁止养殖的后果。公文等调整的方式包括发布公告、决定、通知等各类公文。 八、 招租人现有位于中港大道西侧 海洋研究院办公用房约 1664 平方米由本次交易确定的承租人承租,承租人须遵守海洋研究院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规定入驻、办公,办公 用房房间由招租人指定后承租人入驻, 承租 人租住面积按照成交面积比例予以计算: 承租 人租住面积 = 16 64 ㎡ /5个 标段招租 鱼 塘塘口总面积( 12687 亩) ×承租标段鱼 塘塘口面积。 上述办公 用房租金标准为 10.50 元 /㎡/月,招租人已将 办公 用房租金按照鱼塘面积予以折算,折算单价为 16.53 元 /亩/年,办公用房租金标准、承租事项约定如下: ( 1) 上述办公 用房租金标准( 10.50元/㎡/月)为招租方设定的计划出租单价,当实际评估租赁底价高于上述单价时,仍按上述标准结算承租人承租期间的 办公 用房租赁租金,如当实际评估租赁底价低于上述单价时,仍按实际评估底价标准结算承租人承租期间的 办公 用房租赁租金。 ( 2)上述租金竞租人无须单独报价,包含在成交单价内, 办公 用房租期与鱼塘承租期相同,租房协议(合同)由承租人与江苏盐城港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办公用房以现状出租,承租人承租期间的各类装饰与改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须遵守 海洋研究院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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