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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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821001B01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康保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康社备字【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农垦集团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张家口农垦集团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康保县西滩村智能生态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2.1.2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闫油坊乡西滩村;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476.91平方米。建设犊牛岛350个、泌乳牛舍(6#、7#)围产牛舍(建筑面积21437.51平方米)、转牛通道(建筑面积1667平方米)、集粪池(245.86立方米)、饲草综合实验室(建筑面积234.72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46.27平方米)、机井房(建筑面积91.41平方米)等生产区建筑及配套购置奶牛养殖场所需设备。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1)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2)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1.5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4.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9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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